近来,我市一家外企职员王刚发现,相当一段时间里让他不堪其扰的“代开发票”、“低价出售发票”之类的垃圾短信从他手机里消失了。他还注意到,以往随处可见的此类信息的街头野广告也难觅踪影了。我市很多市民也像王刚一样注意到了这一变化。据悉,去年年底,我市税务机关和公安部门联手开展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仅半年的时间,市民就切身感受到了这一行动所取得的成果。而对于这一成果,我市的“税官”们也略感欣慰。

  整治“假票”刻不容缓

  据了解,半年前情况远不是这样的,当时“假票”泛滥,已经严重破坏了我市正常的经济秩序。工作在第一线的基层税务人员对此感触最深,并且意识到整治“假票”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一感觉是正确的。

  实际上,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问题是社会治安管理和税收管理中久治不愈的“顽症”,其危害很大,引发大量的逃税、骗税、贪污、贿赂、洗钱、滥发奖金、挥霍公款等违法犯罪。2006年8月以来,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组织开展了整治制售假发票和治理涉税违法信息专项行动,包括我市在内的各地公安、税务机关通力合作,集中统一行动,查处了一批制售假发票案件,捣毁了一批制售假发票的窝点和网络,打掉了一批犯罪团伙。

  但是,随着金税工程网络控管能力和税收管理的加强,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出现了一些新动向,一些不法分子将重点目标从增值税专用发票转向其他发票,专业分工明确,单线联系,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网络,涉及面广,游离不定,难以追踪,其印制环节隐蔽极深,不易发现;销售时以网络、手机短信、电子邮件、街头广告等形式推销假发票或招揽代开发票业务,凭借信息技术和现代化通讯、交通工具,采用专业化分工的手法,逃避执法机关的监控与打击。由于监管和惩治难度极大,发票违法犯罪分子胆子越来越大,气焰甚嚣尘上,“假票”满天飞,大有愈演愈烈之势,甚至惊动了中央高层领导。去年11月,国务院领导亲笔批示“要严肃查处,严加整顿”。

  正是为了贯彻国务院领导的相关指示,同时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总体部署,巩固和扩大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成果,我市从去年底开始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制售家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活动。而正是这一次的重拳出击,迅速扭转了整个局面。

  “组合拳”出击显威力

  半年多来,我市公安部门共打掉了4个制售假发票的犯罪团伙,捣毁了3个制售假发票的黑窝点,收缴7.3万张假发票,另外,公安部门也已从技术上阻断了犯罪分子发送此类信息的垃圾短信。应该说,这一专项整治行动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走在了全省甚至全国的前列。现阶段大连地区发票违法犯罪已基本得到了有效控制,各行业依法经商、纳税意识显著增强。

  在短时间内取得如此“战果”,税务机关与公安经侦部门相互配合,协同作战,打出的“组合拳”最有威力。因为税务机关对整治制售假发票的违反犯罪行为缺乏技术手段,也没有相应执法权,而公安部门在这些方面具有独有优势,加之税务机关在信息提供、专业认定等方面发挥自身特长,积极配合,双方合力打出的“组合拳” 自然就威力十足,连连得手,相继破获了一些非法出售发票案,打掉了一批犯罪团伙。

  以变应变,针对犯罪分子作案的新变化而实施针锋相对的对策同样是此次成功的策略之一。税务机关与公安经侦部门在此次行动中发现,犯罪分子通过手机短信、网络、发放名片等形式违法倒卖发票,虽然作案时留有大量信息,但真实的只有神州行手机卡或公用电话,且具有“漫游”和无登记信息的特点,反侦查的意识十分明显,要确定犯罪分子的真实身份、住所、窝点所在、活动规律等,单靠摸排、跟踪守候等常规侦查手段,在使用技侦手段又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当场被抓获,也拒不交代上线,破案难度相当大。为此,我市公安、税务机关也转换思维模式,采取从受票方严厉查处和加大宣传力度入手,封堵其购买渠道,对稳定市场经济秩序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不仅严厉打击了税收征管领域的涉税经济犯罪势头,对犯罪分子起到了很强的震慑作用,而且极大地增强了企业和商户纳税意识,更好地维护了我市经济秩序健康发展。一些案件的侦破,也给企图偷逃税款的单位和商户进行了深刻现实的法制教育,极大地增强了广大纳税人依法纳税和意识。通过警税联合行动和大量的宣传教育,现在企业和商户主动提供发票申报纳税,为依法纳税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可以说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意义。

  标本兼治重在“诚信”

  尽管如此,“我们的确没有丝毫松懈的理由。”市国税局主抓稽查工作的副局长徐成义抛出了自己的看法,同时他并不隐瞒地认为,:“应该承认,这种专项整治活动所形成的重点打击,确实在短时间内起到很好的效果,但只能管一时,不能管一世;只能治标,不能治本。要想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就要近期措施和长效机制并举,短期效果和长远目标兼顾,实际上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对此,徐成义已经进行了较长时间的深入思考。他认为,“首先要把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已经证明行之有效的举措归纳总结,形成长效机制,常抓不懈。”他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设想:

  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打击制售假发票需公安、税务两个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加强协作形成打击合力。

  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先易后难。根据制售假发票成因和态势,选定重点地区和对象,根据同行业犯罪的共性,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整治,以重点地区为突破口,带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开展。

  充分利用媒体,展开舆论攻势。要积极通过各种媒体向广大群众、纳税人宣传发票法制知识以及虚假发票的危害性。

  短期内争取技术上有突破,努力建立网上信息查询比对系统,另外,还要通过技术进步,进一步采取防伪措施。

  “而从长期目标看,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才是解决发票违法犯罪的根本之策。”徐成义指出:“在西方国家,没有政府统一印制发票,发票管理也比较宽松,但绝少出现发票违法犯罪行为。而在我国发票管理不可谓不严,但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绝,甚至成了久治不愈的‘顽症’,其根源就在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缺失和不足,特别是一部分人道德底线很低,遵纪守法的意识非常淡薄,也从客观上为假发票提供了生存的‘温床’。如果人人讲诚信,发自内心地自觉排斥和拒绝假发票,假发票就失去了滋生的‘土壤’,就没有了兴风作浪的‘市场’ ,这一问题不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吗?!当然,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全社会长期的共同努力。”

( 姚丹 记者 何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