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巨龙经贸有限公司偷税案

 大连巨龙经贸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经济性质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机电产品、金属材料的销售。
  该企业销货货款存入法人代表私人账户未记收入并将,少缴纳增值税157302.57元。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单位补缴增值税157302.57元;同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处应缴未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罚款,罚款78651.29元。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第四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