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连阳光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是2003年由金州医药公司改制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药品批发、销售业务。
该单位2006年度销售药品收取现金,少记收入2293016.82元(含税价) ,少计提销项税额333173.38元;处理丢失药品(西药)114557.17元,未做进项税额转出19475.04元,共少缴增值税352648.42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加收滞纳金69430.1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定性偷税, 处0.5倍罚款,罚款金额为176324.21元,滞补罚合计578,927.53元。同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