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纳税人税务预登记操作说明
(一)办理网上税务登记的单位纳税人,进入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税中的【税务登记】,即可进入税务预登记页面。
(二)纳税人在税务预登记页面点击【进入登录页面】按键,进入登录页面,按照页面下方的要求,分别录入“组织机构代码”和系统给出的“校验码”后,点击 【登录】按键,即可进入业务办理页面;对于“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录入错误的,可点击 【重置】按键进行修改。
进入业务办理页面后,纳税人选择点击 【单位网上登记】按键后,即进入单位预登记说明事项页面。
图示如下:
(三)纳税人点击单位预登记说明事项页面中【进入单位登记】按键,进入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页面。按照填表说明(注:光标移至每栏目后白色问号处即可显示该栏目的填表说明),录入税务登记表中各项信息,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 【提交】按键,确认后,即完成网上税务预登记申请(注:提交后的信息将不允许修改);信息录入完毕后,税务登记表中有关信息暂未明确的,可点击 【保存】按键,将已录入信息保存,待确定后重新进入业务办理页面,点击该页面修改栏目下的【修改】按键,进入修改页面,点击 【修改单位登记】按键即可重新进入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页面,进行相关信息的修改,确定后点击 【提交】按键。
图示如下:
(四)税务预登记申请已提交的纳税人,可进入业务办理页面查询税务机关对所提交税务预登记申请的回复。该页面状态 栏目下可显示税务机关对已提交的税务预登记申请的反馈结果;点击该页面反馈信息栏目下的【查看】,即可进入查看页面,点击查看页面操作栏目下【查看】按键即可查看税务机关对已提交的税务预登记申请的反馈通知书。对于业务办理页面的状态 栏目下为“同意办理”的纳税人,可按照“设立税务登记预审结果反馈”通知书的要求,到相应的联合登记机构,领取税务登记证件(注:纳税人接到此通知书后发现已审核通过的税务登记表中相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需要修正的,可点击业务办理页面修改 栏目下【修改】按键,进入修改页面后,点击【修改单位登记】按键即可重新进入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页面,进行相关信息的修改,确定后点击【提交】按键,重新提交。);对于业务办理页面状态 栏目下为“实地审核”的纳税人,按照“税务登记实地审核的通知”要求,等待税务机关的实地审核;对于业务办理页面状态 栏目下为“退回修改”的纳税人,按照“设立税务登记预审未通过情况反馈”通知书要求,点击该页面的修改 栏目下【修改】按键,进入修改页面,点击【修改单位登记】按键即可重新进入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页面,进行相关信息的修改,确定后点击【提交】按键,再次提交。
图示如下:
二、个体经营税务预登记操作说明
(一)办理网上税务登记的个体经营纳税人,进入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税中的【税务登记】,即可进入税务预登记页面。
图示如下:
(二)纳税人在税务预登记页面点击【进入登录页面】按键,进入登录页面,按照页面下方的要求,分别录入“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和系统给出的“校验码”后,点击 【登录】按键,即可进入业务办理页面;对于“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校验码”录入错误的,可点击 【重置】按键进行修改。
进入业务办理页面后,纳税人选择点击 【个体网上登记】按键后,即进入个体预登记说明事项页面。图示如下:
(三)纳税人点击个体预登记说明事项页面中【进入个体登记】按键,进入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页面。按照填表说明(注:光标移至每栏目后白色问号处即可显示该栏目的填表说明),录入税务登记表中各项信息,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 【提交】按键,确认后,即完成网上税务预登记申请(注:提交后的信息将不允许修改);信息录入完毕后,税务登记表中有关信息暂未明确的,可点击 【保存】按键,将已录入信息保存,待确定后重新进入业务办理页面,点击该页面修改栏目下的【修改】按键,进入修改页面,点击 【修改个体登记】按键即可重新进入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页面,进行相关信息的修改,确定后点击 【提交】按键。图示如下:
(四)税务预登记申请已提交的纳税人,可进入业务办理页面查询税务机关对所提交税务预登记申请的回复。该页面状态 栏目下可显示税务机关对已提交的税务预登记申请的反馈结果;点击该页面反馈信息栏目下的【查看】,即可进入查看页面,点击查看页面操作栏目下【查看】按键即可查看税务机关对已提交的税务预登记申请的反馈通知书。对于业务办理页面状态 栏目下为“同意办理”的纳税人,可按照“设立税务登记预审结果反馈”通知书的要求,到相应的联合登记机构,领取税务登记证件(注:纳税人接到此通知书后发现已审核通过的税务登记表中相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需要修正的,可点击业务办理页面修改 栏目下【修改】按键,进入修改页面后,点击【修改单位登记】按键即可重新进入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页面,进行相关信息的修改,确定后点击【提交】按键,重新提交。);对于业务办理页面状态 栏目下为“实地审核”的纳税人,按照“税务登记实地审核的通知”要求,等待税务机关的实地审核;对于业务办理页面状态 栏目下为“退回修改”的纳税人,按照“设立税务登记预审未通过情况反馈”通知书要求,点击该页面的修改 栏目下【修改】按键,进入修改页面,点击【修改个体登记】按键即可重新进入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页面,进行相关信息的修改,确定后点击【提交】按键,再次提交。图示如下:
三、变更税务登记操作说明
(一)办理网上税务登记变更的纳税人,进入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税中的【税务登记】,即可进入税务登记变更页面。
(二)纳税人在税务登记变更页面点击【进入登录页面】按键,即可进入变更登记的登录页面,按照页面下方的要求,分别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密码”(注:该密码为设立登记落户后从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取得的网上申报系统中的密码)和系统给出的“校验码”后,点击 【登录】按键,即可进入业务办理页面;对于“纳税人识别号”、“密码”、“校验码”录入错误的,可点击 【重置】按键进行修改。
进入业务办理页面后,纳税人点击 【变更申请】按键后,即进入变更申请说明事项页面。图示如下:
(三)纳税人点击变更申请说明事项页面中【进入变更登记】按键,即进入变更税务登记表页面。按照变更事项,录入税务登记表中各项信息(注:点击 【增加】按键可增加变更表行次;点中所要删除行后,再点击【删除】按键,即可删除变更表行次 ),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 【提交】按键,确认后,即完成网上变更税务登记申请(注:提交后的信息将不允许修改);信息录入完毕后,变更税务登记表中有关信息暂未明确的,可点击 【保存】按键,将已录入信息保存,待确定后重新进入业务办理页面,点击该页面修改栏目下的【修改】按键,进入修改页面,点击 【修改变更登记】按键即可重新进入变更税务登记表页面,进行相关信息的修改,确定后点击 【提交】按键。
图示如下:
(四)变更税务登记申请已提交的纳税人,可进入业务办理页面查询税务机关对所提交变更税务登记申请的回复。该页面状态 栏目下可显示税务机关对已提交的税务预登记申请的反馈结果;点击该页面反馈信息栏目下的【查看】,即可进入查看页面,点击查看页面操作栏目下【查看】按键即可查看税务机关对已提交的变更税务登记申请的反馈通知书。对于业务办理页面状态 栏目下为“同意办理”的纳税人,可按照“变更税务登记预审结果反馈(一)”、“变更税务登记预审结果反馈(二)”、“变更税务登记实地审核结果反馈”通知书要求(注:纳税人接到通知书后发现已审核通过的变更税务登记表中相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需要修正的,可点击业务办理页面修改 栏目下【修改】按键,进入修改页面后,点击【修改变更登记】按键即可重新进入变更税务登记表页面,进行相关信息的修改,确定后点击【提交】按键,重新提交),携带变更申请说明事项页面中已告知的要求提供的证件资料(注:点击该页面变更项目即可显示该纳税人变更登记应提供的证件资料),到相应的联合登记机构,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对于业务办理页面状态 栏目下为“实地审核”的纳税人,按照“变更税务登记实地审核的通知”要求,等待税务机关的实地审核;对于业务办理页面状态 栏目下为“退回修改”的纳税人,按照“变更税务登记预审未通过情况反馈”通知书要求,点击该页面的修改 栏目下【修改】按键,进入修改页面,点击【修改变更登记】按键即可重新进入变更税务登记表页面,进行相关信息的修改,确定后点击【提交】按键,再次提交。图示如下:
(四)税务预登记申请已提交的纳税人,可进入业务办理页面查询税务机关对所提交税务预登记申请的回复。该页面状态 栏目下可显示税务机关对已提交的税务预登记申请的反馈结果;点击该页面反馈信息栏目下的【查看】,即可进入查看页面,点击查看页面操作栏目下【查看】按键即可查看税务机关对已提交的税务预登记申请的反馈通知书。对于业务办理页面的状态 栏目下为“同意办理”的纳税人,可按照“设立税务登记预审结果反馈”通知书的要求,到相应的联合登记机构,领取税务登记证件(注:纳税人接到此通知书后发现已审核通过的税务登记表中相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需要修正的,可点击业务办理页面修改 栏目下【修改】按键,进入修改页面后,点击【修改单位登记】按键即可重新进入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页面,进行相关信息的修改,确定后点击【提交】按键,重新提交。);对于业务办理页面状态 栏目下为“实地审核”的纳税人,按照“税务登记实地审核的通知”要求,等待税务机关的实地审核;对于业务办理页面状态 栏目下为“退回修改”的纳税人,按照“设立税务登记预审未通过情况反馈”通知书要求,点击该页面的修改 栏目下【修改】按键,进入修改页面,点击【修改单位登记】按键即可重新进入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页面,进行相关信息的修改,确定后点击【提交】按键,再次提交。
图示如下:
二、个体经营税务预登记操作说明
(一)办理网上税务登记的个体经营纳税人,进入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税中的【税务登记】,即可进入税务预登记页面。
图示如下:
(二)纳税人在税务预登记页面点击【进入登录页面】按键,进入登录页面,按照页面下方的要求,分别录入“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和系统给出的“校验码”后,点击 【登录】按键,即可进入业务办理页面;对于“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校验码”录入错误的,可点击 【重置】按键进行修改。
进入业务办理页面后,纳税人选择点击 【个体网上登记】按键后,即进入个体预登记说明事项页面。图示如下:
(三)纳税人点击个体预登记说明事项页面中【进入个体登记】按键,进入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页面。按照填表说明(注:光标移至每栏目后白色问号处即可显示该栏目的填表说明),录入税务登记表中各项信息,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 【提交】按键,确认后,即完成网上税务预登记申请(注:提交后的信息将不允许修改);信息录入完毕后,税务登记表中有关信息暂未明确的,可点击 【保存】按键,将已录入信息保存,待确定后重新进入业务办理页面,点击该页面修改栏目下的【修改】按键,进入修改页面,点击 【修改个体登记】按键即可重新进入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页面,进行相关信息的修改,确定后点击 【提交】按键。图示如下:
(四)税务预登记申请已提交的纳税人,可进入业务办理页面查询税务机关对所提交税务预登记申请的回复。该页面状态 栏目下可显示税务机关对已提交的税务预登记申请的反馈结果;点击该页面反馈信息栏目下的【查看】,即可进入查看页面,点击查看页面操作栏目下【查看】按键即可查看税务机关对已提交的税务预登记申请的反馈通知书。对于业务办理页面状态 栏目下为“同意办理”的纳税人,可按照“设立税务登记预审结果反馈”通知书的要求,到相应的联合登记机构,领取税务登记证件(注:纳税人接到此通知书后发现已审核通过的税务登记表中相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需要修正的,可点击业务办理页面修改 栏目下【修改】按键,进入修改页面后,点击【修改单位登记】按键即可重新进入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页面,进行相关信息的修改,确定后点击【提交】按键,重新提交。);对于业务办理页面状态 栏目下为“实地审核”的纳税人,按照“税务登记实地审核的通知”要求,等待税务机关的实地审核;对于业务办理页面状态 栏目下为“退回修改”的纳税人,按照“设立税务登记预审未通过情况反馈”通知书要求,点击该页面的修改 栏目下【修改】按键,进入修改页面,点击【修改个体登记】按键即可重新进入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页面,进行相关信息的修改,确定后点击【提交】按键,再次提交。图示如下:
三、变更税务登记操作说明
(一)办理网上税务登记变更的纳税人,进入大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税中的【税务登记】,即可进入税务登记变更页面。
(二)纳税人在税务登记变更页面点击【进入登录页面】按键,即可进入变更登记的登录页面,按照页面下方的要求,分别录入“纳税人识别号”、“密码”(注:该密码为设立登记落户后从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取得的网上申报系统中的密码)和系统给出的“校验码”后,点击 【登录】按键,即可进入业务办理页面;对于“纳税人识别号”、“密码”、“校验码”录入错误的,可点击 【重置】按键进行修改。
进入业务办理页面后,纳税人点击 【变更申请】按键后,即进入变更申请说明事项页面。图示如下:
(三)纳税人点击变更申请说明事项页面中【进入变更登记】按键,即进入变更税务登记表页面。按照变更事项,录入税务登记表中各项信息(注:点击 【增加】按键可增加变更表行次;点中所要删除行后,再点击【删除】按键,即可删除变更表行次 ),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 【提交】按键,确认后,即完成网上变更税务登记申请(注:提交后的信息将不允许修改);信息录入完毕后,变更税务登记表中有关信息暂未明确的,可点击 【保存】按键,将已录入信息保存,待确定后重新进入业务办理页面,点击该页面修改栏目下的【修改】按键,进入修改页面,点击 【修改变更登记】按键即可重新进入变更税务登记表页面,进行相关信息的修改,确定后点击 【提交】按键。
图示如下:
(四)变更税务登记申请已提交的纳税人,可进入业务办理页面查询税务机关对所提交变更税务登记申请的回复。该页面状态 栏目下可显示税务机关对已提交的税务预登记申请的反馈结果;点击该页面反馈信息栏目下的【查看】,即可进入查看页面,点击查看页面操作栏目下【查看】按键即可查看税务机关对已提交的变更税务登记申请的反馈通知书。对于业务办理页面状态 栏目下为“同意办理”的纳税人,可按照“变更税务登记预审结果反馈(一)”、“变更税务登记预审结果反馈(二)”、“变更税务登记实地审核结果反馈”通知书要求(注:纳税人接到通知书后发现已审核通过的变更税务登记表中相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需要修正的,可点击业务办理页面修改 栏目下【修改】按键,进入修改页面后,点击【修改变更登记】按键即可重新进入变更税务登记表页面,进行相关信息的修改,确定后点击【提交】按键,重新提交),携带变更申请说明事项页面中已告知的要求提供的证件资料(注:点击该页面变更项目即可显示该纳税人变更登记应提供的证件资料),到相应的联合登记机构,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对于业务办理页面状态 栏目下为“实地审核”的纳税人,按照“变更税务登记实地审核的通知”要求,等待税务机关的实地审核;对于业务办理页面状态 栏目下为“退回修改”的纳税人,按照“变更税务登记预审未通过情况反馈”通知书要求,点击该页面的修改 栏目下【修改】按键,进入修改页面,点击【修改变更登记】按键即可重新进入变更税务登记表页面,进行相关信息的修改,确定后点击【提交】按键,再次提交。图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