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 小规模纳税人应按月将收齐有关出口凭证的出口货物,并于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次月起四个月内的各申报期内(申报期为每月1-15日),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管理部门按月办理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 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在办理纳税申报后的下个季度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免税核销手续。 二、申报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核销时需报送出口货物 免税核销电子申报数据及以下纸质资料: 1、《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汇总表》 2、《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核销申报明细表》 3、出口发票; 4、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或其复印件(委托出口); 5、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出口); 6、代理出口协议(委托出口);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