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凡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采取直接或数据电文申报方式,均须进行“认证”和“抄(报)税”
(二)所需资料
纳税申报
纳税人持下列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
(2)《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税控IC卡(使用小容量税控IC卡的企业还需要持有报税数据软盘)。
(4)经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延期缴纳税款文书。
(5)《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和加油IC卡、《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
(6)《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
(7)《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
(8)《废旧物资发票开具清单》。
(9)《废旧物资发票抵扣清单》。
(10)《代开发票抵扣清单》
(11)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以上第(1)、(2)项为所有纳税人必报资料。除此之外,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纳税人须报送第(3)项资料;第(5)至(11)项为当期发生该项业务的纳税人必报资料。
IC卡报税
1、纳税人报税
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期限区分不同情况分别按下列要求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窗口纳税申报后报税:
(1)使用DOS版防伪开票子系统(以下简称开票子系统)的纳税人,要报送专用发票存根联明细数据软盘(以下简称软盘)和IC卡。
(2)使用WINDOWS版开票子系统的纳税人,要报送IC卡。
(3)使用DOS版开票子系统且有主、分开票机的纳税人,要报送汇总软盘和汇总的主开票机IC卡,或所有软盘(软盘数量不小于开票机数量)和汇总的主开票机IC卡。
(4)对使用WINDOWS且有主、分开票机的纳税人,要报送所有主、分开票机IC卡。
(三)办理流程
1、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
(1)纳税人申请
认证按其方法可分为远程认证和上门认证。远程认证由纳税人自行扫描、识别专用发票抵扣联票面信息,生成电子数据,通过网络传输至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完成解密和认证,并将认证结果信息返回纳税人的认证方式。上门认证是指纳税人携带专用发票抵扣联(或电子信息)等资料,到税务机关申报征收窗口进行认证的方式。
纳税人报送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如果已污损、褶皱、揉搓,致使无法认证的,可允许纳税人用相应的其他联次进行认证(采集)。
2、纳税申报(以下简称申报)受理、IC卡报税
纳税申报分为远程申报和上门申报。远程申报是指纳税人借助于网络、电话或其他手段,将申报资料传输至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的一种方式;上门申报是指纳税人携带申报资料,直接到申报征收窗口进行申报的一种方式。
纳税申报
纳税人持下列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
(2)《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税控IC卡(使用小容量税控IC卡的企业还需要持有报税数据软盘)。
(4)经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延期缴纳税款文书。
(5)《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和加油IC卡、《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
(6)《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
(7)《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
(8)《废旧物资发票开具清单》。
(9)《废旧物资发票抵扣清单》。
(10)《代开发票抵扣清单》
(11)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以上第(1)、(2)项为所有纳税人必报资料。除此之外,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纳税人须报送第(3)项资料;第(5)至(11)项为当期发生该项业务的纳税人必报资料。
IC卡报税
1、纳税人报税
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期限区分不同情况分别按下列要求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窗口纳税申报后报税:
(1)使用DOS版防伪开票子系统(以下简称开票子系统)的纳税人,要报送专用发票存根联明细数据软盘(以下简称软盘)和IC卡。
(2)使用WINDOWS版开票子系统的纳税人,要报送IC卡。
(3)使用DOS版开票子系统且有主、分开票机的纳税人,要报送汇总软盘和汇总的主开票机IC卡,或所有软盘(软盘数量不小于开票机数量)和汇总的主开票机IC卡。
(4)对使用WINDOWS且有主、分开票机的纳税人,要报送所有主、分开票机IC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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