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或主管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申报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 (二)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5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5〕6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5号)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认证按其方法可分为远程认证和上门认证。远程认证由纳税人自行扫描、识别专用发票抵扣联票面信息,生成电子数据,通过网络传输至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完成解密和认证,并将认证结果信息返回纳税人的认证方式。上门认证是指纳税人携带专用发票抵扣联(或电子信息)等资料,到税务机关申报征收窗口进行认证的方式。 纳税人当月申报抵扣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应在申报所属期内完成认证。 (四)纳税申报(以下简称申报)受理、IC卡报税1、纳税人申报纳税申报分为远程申报和上门申报。远程申报是指纳税人借助于网络、电话或其他手段,将申报资料传输至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的一种方式;上门申报是指纳税人携带申报资料,直接到申报征收窗口进行申报的一种方式。 ⑴需报送的资料 纳税人办理申报时应提供: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 《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税控IC卡(使用小容量税控IC卡的企业还需要持有报税数据软盘) ④加盖开户银行“转讫”或“现金转讫”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适用于未实行税库银联网的纳税人) ⑤稽核结果比对通知书(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报送)。 ⑵申报期限 纳税人应按月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期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五)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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