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或主管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申报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
(二)所需资料
1、纳税人应提供主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领用存月报表》,以及已开具的统一发票存根联(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
4、按月报送《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及其电子信息(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
5、按月报送《机动车辆经销企业销售明细表》及其电子信息(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
6、推行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需报送税控收款机IC卡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时限
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凭证的次日起七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