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规定 已缴车购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一)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的可以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依据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税款全额退税。 (二)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 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退还全部已缴税款。 二、 退税资料 1.纳税人办理退税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退车证明; (2)未登记注册车辆提供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证明,已登记注册车辆提供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注销登记证明; (3)退车发票报税联; (4)与纳税申报资料相同的车主身份证明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税收通用完税证》或《税收通用缴款书》(车辆购置税缴税凭证)原件,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 (6)《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副本(已登记注册的车辆提供正本); (7)若车主不能亲自来办理则须出具由车主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纳税人携上述资料到退税受理岗位办理退税手续。填写《退抵税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单位还需提供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在《退抵税申请审批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三、 应用文书式样 《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 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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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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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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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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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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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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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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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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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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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牌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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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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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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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牌照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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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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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税凭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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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退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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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税证明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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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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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签章 |
如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填写以下各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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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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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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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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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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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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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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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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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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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税务机关(章):
| 《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填表说明 1、本表由车辆购置税纳税人(或代理人)在申请退税时填写。 2、“纳税人名称”栏,填写车主名称。 3、“纳税人证件名称”栏,单位车辆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个人车辆填写《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名称。 4、“证件号码”栏,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居民身份证》及其他身份证件的号码。 5、“购置日期”栏,填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6、“厂牌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栏,分别填写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中注明的产品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VIN,车架号码)。 7、“完税凭证号码”栏,填写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车辆购置税缴税凭证号码。 8、“已缴纳车购税税款”栏,填写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车辆购置税缴税凭证上注明的应纳税款。 9、“退税原因”栏,按下列项目选择字母填写: A、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B、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 C、因其他原因多缴税款的。 10、本表(一车一表)一式二份,一份由纳税人留存;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