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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办税指南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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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收范围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是通过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申报期限
  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车辆发生过户、转籍、变更等情况时,车主应在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变动手续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档案变动手续。
  办税地点
  西岗区国税局负责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车辆购置税征收,开发区国税局负责开发区、保税区、金石滩旅游度假区车辆购置税征收。其他区(市)县国税局负责本地区车辆购置税征收。
  车辆购置税办税地址、业务咨询电话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业务咨询电话

西岗区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厅

西岗区长白街7-2

83633149

开发区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厅

开发区东北四段200

87184149

金州区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厅

金州区解放路26

87698324

旅顺口区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厅

旅顺口区和平街37

86624070

普兰店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普兰店市古城路18

83120160

瓦房店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瓦房店市新华路20

85613695

庄河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庄河市黄海大街二段2

89718931

长海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

长海县国税局二楼

89889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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