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持人:各位网友,上午好!欢迎登录“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
主持人:在全球经济形势低迷的特殊时期,自2008年以来,国家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采取了包括调整出口退税政策在内的多项积极措施,其中有关提高出口商品退税率的政策是最为直接和效力最突出的政策之一,受到广大出口企业的普遍关注和欢迎。
主持人:据统计,从2008年7月开始,国家先后七次出台出口退税率提高政策,在对外贸易形势异常严峻的情况下,优惠政策为我市出口企业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企业出口竞争力。与此同时,我市国税局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税收扶持政策基础上,在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优化出口退税服务方面做足文章,努力提高行政效能,最大程度的支持了我市出口企业的对外贸易发展。
主持人:为了让广大纳税人能够全面了解掌握当前出口退税最新动态,解决出口企业遇到的疑难问题,今天我们邀请了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李国庆、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处长杜继国等出口退税方面的专家人士,做客本期访谈,就出口退税相关事宜与大家互动交流,欢迎参与!
主持人:欢迎各位嘉宾的到来!
李国庆副局长: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有机会通过这个平台与广大网友进行网上交流。
主持人:前面提到,自2008年以来国家为应对金融危机,在短短的一年内先后七次提高出口退税率,这是前所未有的现象,您能简单介绍一下政策变化情况吗?
李国庆副局长:自2008年以来,国家七次调整出口退税率,这七次调整的内容是:
李国庆副局长:第一次是从2008年8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11号),对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对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
李国庆副局长:第二次是从2008年11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38号),文件规定,适当调高如纺织品、服装玩具等部分劳动密集型商品和例如艾滋病药物、钢化安全玻璃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李国庆副局长:第三次是自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等商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44号)。文件规定,再一次提高部分劳动密集型产品、机电产品和其他受外部市场影响较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李国庆副局长:第四次是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提高部分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字{2008}177号),文件规定,针对部分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机电产品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率。其中包括航空惯性导航仪、工业机器人、摩托车、缝纫机等产品。此次调整共涉及553种产品。
李国庆副局长:第五次是从2009年2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提高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9]14号),文件规定,将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由14%提高到15%。
李国庆副局长:第六次是从2009年4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提高轻纺 电子信息等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9]43号),文件规定,提高CRT彩电、部分电视机零件、光缆、纺织品、服装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李国庆副局长:第七次是从2009年6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9〕88号),文件规定,提高电视用发送设备、缝纫机 、 部分塑料、陶瓷、玻璃制品,部分水产品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主持人:那么,这七次退税率调整政策的效果怎么样呢?对我市出口企业带来了多少实惠呢?
李国庆副局长:就这七次国家退税率政策调整对我市出口企业的影响力,我们曾做了一次专项调研。截至2009年6月,提高出口退税率政策已惠及我市出口商品多达5000余种,占全市出口商品总数的三分之二强。在出口商品大类中,水产品、纺织服装、机器机械三类商品受益最广,这三类商品约占受益商品出口额的61%。
李国庆副局长:政策影响下,我市的出口退税呈现了与外贸出口额反向增长的现象。受金融危机影响,今年我市外贸出口额出现了大幅度下滑,形势很严峻。上半年外贸出口94.18亿美元,同比减少15.24%。多数出口企业已深陷经营困境。而上半年我局办理的出口退(免)税却达62.3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0.32%,其中退库额为37.9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9.74%,免抵调库额为24.3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93%,均创历史新高。其中退税率提高带来的政策影响额多达11亿左右。
李国庆副局长:在对外贸易形势异常严峻的情况下,国家提高退税率无疑相当于拿出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扶持企业,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流动资金周转问题,也让广大出口企业看到了政府全力以赴支持出口的坚定决心,极大的激发了企业的重振信心和动力。
主持人:国家七次提高退税率真是雪中送炭啊。那么,您再为我们说说我市国税部门在应对金融危机、落实退税政策方面推出了哪些积极有效措施好吗?我相信这也是我市出口企业十分关切的问题。
李国庆副局长:好的。大家都知道出口退税是和出口企业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对广大出口企业而言,他们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我们出口的产品能得到多少退税,多长时间能拿到退税款。可以说,我们今年出口退税工作中心就是加快出口退税、提高退税服务,目的就是通过我们出口退税管理服务的升级改良,让出口企业在最短的时间内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李国庆副局长:今年我们重点落实了以下几项大举措:一是前所未有的加大了开展政策宣传力度。政策宣传工作重点主要放在两处,1、开展了一系列政策宣讲会,积极参与税收政策宣讲相关的各种社会活动;2、做到了国家新政策的解释和宣传工作强调一个“早”字,发布渠道强调一个“全”字,让所有的出口企业足不出户就能随时随地了解到国家的最新政策,尽快调整和优化企业发展决策。
李国庆副局长:第二个举措是落实出口退税短信提示服务项目。出口退税短信提示服务就是通过手机短信形式不定期地向出口企业的管理层人员提供出口退税相关信息,例如本企业出口退税已申报、审核和退付情况、国家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最新动态出口退税单据超期前提示等等。这样出口企业管理者就能及时掌握本企业出口退税情况,了解最新出口退税政策,进而对本企业生产经营与发展做出合理的决策。
主持人:还有呢?
李国庆副局长:为方便纳税人,提高申报效率,我局今年对出口退税远程申报系统进行进一步优化、升级,增设若干新服务功能,例如业务问题解答,退税认定提交,退税业务提示等内容。目前运行的是新版的“出口退税远程申报系统4.1版”,全市出口退税企业可以免费使用,纳税服务热线12366同时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相信这个系统会为广大退税企业办理出口退税业务提供更大便利,希望大家能予以更多关注,积极应用。
主持人:对了,李局长,我听说今年有了“一秒退税”的说法,这是不是也是我们国税推出的一个服务项目呢?
李国庆副局长:这种说法的确有,这可以说是我局今年出口退税一大亮点工程。为了进一步加快退税速度,推进我市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进程,我局对出口退税的退付业务进行了大胆改革,与中国人民银行大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联合研究开发了“出口退税联网系统”,推行退税电子化管理。
李国庆副局长:通过“出口退税联网系统”,税务机关日常审批生成的待退税款数据不经人工干预,就可以即时传输给国库,实现退税款的退付。这项改革措施的实现有效的缩短了税务局与国库银行之间打单交接时间。据测试,以往的待退税款从税务局打单到退付至退税账户的时间,一般需要5-7天,实行电子化退付手段后,最慢也会在24小时内实现退付,退付效率大幅提升。这项措施是出口退税业务领域一个新的突破,对广大出口企业而言,这项工作的开展是最实惠的服务。目前该系统已进入正式运行阶段。截止目前共传输数据14070条,退还金额38.7亿元,无一差错。
主持人:这项措施真是太好了,时间就是金钱,退税的速度加快了就是为企业争取了生机呀。
李国庆副局长:除此之外,我们在出口退税管理模式上也积极推行新办法,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管理效能。这就是我下面要说的一项重要措施,推行“诚信退税”,实行分类管理。
李国庆副局长:出口企业分类管理的基本设计思想是充分参考出口企业现有的纳税信用等级、海关评价的信用等级等与出口企业存在业务联系的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给出口企业评出的各种信用等级,结合出口企业日常法律、法规遵从度,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状况和以往退税申报情况,从高到低分设AA、A、B、C、D类五个管理类别。
李国庆副局长:对分类级别高的出口企业开通出口退税快速通道,例如, AA类企业实行先退税后核销的管理办法,企业凭出口合同和销售明细帐就可办理出口退税。又如, A类企业实行按简化凭证申报办理退税的管理办法,即凭电子数据和退税申报表就可办理退税。这样,企业退税申报手续更为简化,退税速度更加快捷。
李国庆副局长:预计,A类以上级别的出口企业退税款从申报到退付可从平均20个工作日缩短至平均7个工作日。而对于骗税风险高的企业则实行严格的退税申报、审核、审批管理办法,例如对于D类企业申报的退税业务,税务机关会严格审核单据、严格核实货源、严格核实生产能力和纳税情况,在确保无误的情况下方可办理退(免)税。
主持人:出口企业实行分类管理能产生哪些积极作用呢?
李国庆副局长:应该说,出口退税分类管理是基于我市出口退税远期发展目标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诚信是我们中华民族千百年来推崇的精神境界,诚信办税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我们就是要通过建立这样一个管理制度,用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诚信办税,全面构建和谐退税、和谐税收。
李国庆副局长:第二,建立出口退税分类管理模式,可以降低企业办税成本。分类等级高的出口企业可以简化退税申报手续,减少企业往返税务机关次数,既方便纳税人,也节约办税成本。从退税管理角度而言,这项管理机制还有利于提高退税工作效率,缓解出口退税管理人员少,工作量大,监管力量薄弱的矛盾。而且管理资源得到有效整合,退税进度会明显加快,退税质量也有了保证。
主持人:听了李局长的一番介绍,真是让人欢欣鼓舞。在我们的访谈预告发出后,有一位网友特地让我向您咨询一下关于停止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退税的政策。您也给我们说说吧!在增值说从生产型转为消费型时的过度期间,企业应该着重把握哪些关键性的问题?
李国庆副局长:首先,注意停止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的时间临界点。根据财税[2008]176号文第一条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可全额退还国产设备增值税的政策停止执行。该条明确告诉我们,对于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在投资总额内),可以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的待遇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这是总的时间界定原则。也就是说,从2009年1日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依据财税[2008]170号的规定,实行设备进项税额抵扣政策。
李国庆副局长:其次,要注意停止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的过渡政策。为保证政策调整平稳过渡,顺利实施增值税“三全”转型的成功,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给予了一定的过渡性措施。财税[2008]176号第二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在2009年6月30日以前(含本日,下同)购进的国产设备,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信息核对无误的情况下,可选择按原规定继续执行增值税退税政策。
主持人:下面我们关注一下网友的提问。
网友:请问,我们是一家外贸公司一般纳税人,如果我公司取得供应商开具的发票是普通发票,而不是增值税发票,能否只免税、不退税?如果不行是否需要做内销处理?谢谢。
杜继国处长:这位网友您好,根据大连市国税局的文件规定,外贸公司取得供应商开具的普通发票,不是增值税发票,如果是退税商品,可以按照免税申报。如果是出口不退税商品,必须按照规定交纳增值税。
111:请问工厂有进出口权,自营出口国外产品,办出口退税时是否还需要开增值税发票?如果要开是开给国家吗?
杜继国处长:这位网友您好,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商品不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销售货物只要开具出口发票就可以。申报出口退税时,也不需要提供增值税发票,提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就可以了。
网友:全球经济危机中导致企业收款期限延迟,由此造成的逾期核销问题,税局是否可以给予一定的理解和帮助?
杜继国处长:这位网友您好,全球经济危机导致企业收款期限延迟,出口企业可以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延期核销手续,从税务局角度来说,国家税务总局对由于经济危机造成的逾期核销已经进行了统计,具体的涉及出口退税的政策暂时还没有。
新办企业:对于新办生产型出口企业,退税的期限,现在的政策与退税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杜继国处长:这位网友您好,对于新办生产型出口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规定,出口企业按月申报出口退(免)税,出口退税的审核期为1年。
网友:我是外贸企业在2008年12月给某生产企业代理出口一票货物,因经济危机客户无法支付货款,造成货物长时间滞留港口无法提货,最后决定退运回国内。请问此退运手续是由我外贸企业办理还是由生产企业办理?如何操作?
杜继国处长:这位网友您好,外贸公司代理出口货物办理退运,首先应有委托方生产企业到当地主管退税的税务部门,办理代理出口未退税手续,然后由外贸企业持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到当地主管退税部门办理退运已补税证明,最后出口企业可以凭退运已补税证明办理报关手续。
网友:我公司于2008年3月成立,到08年底贵局实行出口企业类别划分时成立还不到一年,因此被划分为C类企业,但是现在已经7月份了,成立时间超过一年了,我公司希望可以成为B类企业,咨询专管员答复是没有提交申请一说,到了年底会自动调整类别,但是现在如果是C类企业还要等待发票交叉稽核,退税时间受到很大影响。现在金融危机时期,时间和金钱对企业来说尤为重要,望贵局能特事特办,准许类似我企业这种已经超过一年时间,但是尚是C类资质的企业,成为B类企业,以加快企业退税速度。
杜继国处长:这位网友您好,关于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原则上是两年进行一次调整,您这个企业被划为C类已经一年多了,按照规定需要税务机关在调整分类时才能统一进行调整。考虑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大连市国税局可能在近期要对企业分类进行一次统一的调整。
网友:从今年5月起,我公司使用8.0版出口退税系统,在反馈信息中有以下2个问题不知如何解决,希望能给予解决意见.1、反馈信息:申报出口日期与海关数据中的出口日期不等。原因:海关打出黄联要比粉联晚十几天,我公司用粉联录入出口退税系统,粉联上没有出口日期,只有申报日期,录入时不能确定出口日期,我公司每月出口数据5000多条,截止到今天,我公司仍有1333条数据没有黄联,针对上述疑点,如果全部采用负数冲减的办法进行解决,那么会大量的增加企业的工作负担。2、反馈信息:企业申报海关登记册号与电子备案号不符。我公司使用电子帐册,由于电子帐册只有一个手册号,根据国税局要求,录入出口退税系统时,将电子帐册后四位修改为手册登记年月,但现在出现上述反馈信息,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进出口税收管理处杜继国处长:这位网友您好,关于反馈信息中申报出口日期与海关数据的出口日期不等,您公司可以在用粉联录入出口退税系统时,可以首先到出口退税口岸电子网上去查实一下具体的出口日期,按照这个出口日期来申报就不会出现以上疑点了。关于第二个问题,企业申报海关登记册号与电子备案号不符,不知主管税务机关为什么要将电子帐册后四位修改为手册登记年月来录入,这样录入只能由税务机关核实后再人工挑过。您最好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出口退税审核要求的电子帐册号来录入,就不会产生以上疑点。
网友:你好!出口退税时间是按“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日期为准的90日内申报出口退税,对吗?能给文件号吗?
杜继国处长: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期限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150号)规定,“外贸企业在2008年1月1日后申报出口退税的,申报出口退税的截至期限调整为。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起90天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至日。”
网友:你好,我单位出口的一票货,由于质量问题部分需要退运,请问,不退运部分可以正常办理退税吗?我们该如何操作?谢谢。
杜继国处长:这位网友您好,部分退运的,没有退运部分可以申请办理退税。如果是已经申报退税了,办理退运首先应该办理退运已补税证明,然后再办理退运手续,若没有办理退税的,退运时也需办理退运已补税证明(但是不需要补税,税务部门会在退运已补税证明的备注栏注明的)。出口可以按照没有退运部分申报退税。
网友:你好,我公司为生产型企业,刚办了进出口经营权,但公司目前只有进口业务,还需要去国税局办理出口退税登记证吗?如果现在不需要,将来发生出口业务了再去办理就可以吗?谢谢!
进出口税收管理处朴健:对已办了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需要去国税局办理出口退税登记证。
网友:请问生产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期限是210天吧,分不分A、B、C、类企业啊?
杜继国处长:这位网友您好,生产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期限为210天,不分A、B、C类企业,所有的生产企业出口收汇核销均为210天。
网友:我公司是生产企业,这个月第一次出口,是一般贸易,我想咨询一下:1、所有单证收齐都有什么单证?2、下个月初用不用预申报?
进出口税收管理处朴健:1、出口货物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出口发票;2、需要预申报。
网友:各位国税局的领导和专家,你们好。我公司是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公司代理出口自己生产的产品,货款外贸公司代收,扣除代理费后,余款转生产企业。生产企业按FOB价确认收入,请问增值税交不交?有没有退税?
杜继国处长:这位网友您好,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可以凭委托代理出口协议到大连国税局办理临时登记,委托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若是出口退(免)税商品,可以申报出口退(免)税。如果是不退税商品,必须按照规定,交纳增值税。
网友: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出口软件,增值税全额免除,现准备开辟国内市场,作服务或销售业务,请问1.如有销售,出口业务方面是否要改变成先征后退的政策?还是按以前的免税处理? 2.由于现在没有国内业务,故一直没上金税系统,如有国内销售业务是否还要上金税系统? 3.如出口业务账务不变,我该如何分配进项税额?哪些是为出口而购进的?哪些是为内销而购进的?
进出口税收管理处朴健:1、如果有国内业务,增值税税负超过3%以上免税;2、如果有国内业务,必须安装防伪税控系统开票;3、应当分别核算进项税额。
网友:请问贸易方式为“进料对口”的出口货物单证不齐的按征收率补税的情况下,在当月缴纳增值税时是否需要按照销售收入比例做进项税额转出?
杜继国处长:这位网友您好,对于贸易方式为“进料对口”的出口货物单证不齐的按征收率征税的,在当月缴纳增值税时需要按照销售收入比例做进项税额转出。
网友: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取得的是剪贴普通发票,在出口退税网还用填普通发票号码和代码吗?这种情况不用退税但出口还用在出口退税网申报吗?
进出口税收管理处朴健: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货物,如果取得的是普通发票,可以申报免税,但不是在出口退税系统内申报。
网友:可是,延期核销是需要在出口时在外管局备案的,可是金融危机来的太突然了,这是企业所预计不到的,这时我们该怎么办?要转内销征税吗?
杜继国处长:这位网友您好,关于延期核销没有办手续的,现在已经预期核销的,按照现在规定,要视同内销增收增值税,但是,关于这个由于金融危机造成的出口企业预期核销的,我们大连市国税局已向国家税务总局打了专门的报告,国家税务总局也在全国对由于金融危机造成的预期核销进行了统计,最终如何处理需待国家税务总局最终文件明确。
网友:对于新办生产型出口企业,退税的期限现在的政策与退税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进出口税收管理处朴健:对于新办生产型出口企业,自第一笔出口日期起,按月申报和计算免抵退税,但有12个月的退税审核期,每月的应退税额,在退税审核期满后,一次性退付。
5188:我单位是生产型出口企业,有时国外客户需要我们提供技术支持,我们收取一定的咨询费用或服务费用,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纳入收入总额计算,现咨询一下出品退税报表中是否做免税收入申报?
杜继国处长:这位网友您好,按照规定提供技术支持收取的咨询费和服务费用,属于地税管辖范围,不属于国税管辖范围,您最好通过12366向地税机关进行咨询。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本期访谈就进行到这里了。非常感谢市国税局的嘉宾,也感谢广大网友积极参与今天的访谈!
嘉宾:感谢广大网友对我们大连市国税局工作的支持,谢谢各位网友的关注!
主持人:我们下期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