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纳税人存在纳税申报逾期未申报的税务违法行为,请下列纳税人自接到公告之日起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事宜,改正税务违法行为。对逾期不予改正的纳税人,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下列纳税人存在纳税申报逾期未申报的税务违法行为,请下列纳税人自接到公告之日起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事宜,改正税务违法行为。对逾期不予改正的纳税人,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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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生产经营地址 |
未申报项目 |
法人代表(负责人) |
纳税人税务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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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10218559808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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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泰星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
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长兴路600号1-4-11号 |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
尹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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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源管理二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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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10218550636310 |
大连兴港科技有限公司 |
大连临港工业区和屯小学 |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
江兴胜 |
税源管理一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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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1028166920905X |
安康农业(大连)有限公司 |
大连临港工业区新港村 |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
刘少中 |
税源管理一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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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国家税务局
二0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